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志佳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学源、冯燕芳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路龙安外街43号四楼406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李志佳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李学源、冯燕芳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41858、41859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李志佳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李学源、冯燕芳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李学源、冯燕芳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李学源、冯燕芳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899835284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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