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谭剑立(代理人:李丽莹)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谭耀恩遗下遗产(海珠区红卫新村南华大街北七巷4号房屋)的接受遗赠公证。
遗赠人谭耀恩于2026年5月29日死亡。李丽莹向我处申报,遗赠人谭耀恩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但谭耀恩生前于2021年11月1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29992号]。
请持有遗赠人谭耀恩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谭耀恩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接受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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