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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马炳章)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17:42 访问人数:1174

  告

公证申请人马伟棠、马颂谦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遗赠人马炳章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上冲东约十七巷2号房屋、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上冲东约大街17之三号房屋、广州市海珠区东风经济联合社属下东风第一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广州市海珠区艺泓路泓景北二街3号402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马伟棠、马颂谦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遗赠人马炳章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24479号、(2017)粤广海珠第24480号、(2019)粤广海珠第11035号、(2019)粤广海珠第11037号]马伟棠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马颂谦要求按照遗嘱接受上述遗产的遗赠

公证申请人马伟棠、马颂谦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遗赠人马炳章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遗赠人马炳章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马炳章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雅婷、文思桦

电话:182020212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