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卫文俊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卫恩洪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乡东街一巷5号之一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卫文俊称其与曾瑞芳是卫恩洪的法定继承人。请认为对卫恩洪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利的人士、对上述房屋权属有异议的人士、持有被继承人卫恩洪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卫恩洪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庞棋尹公证员 陈煜辉
电话:13725118399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