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王少碧、潘嘉昌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潘甜根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保康路静雅街5号403房;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1号、1号之一、1号之二、1号之三、第十甫路163号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王少碧、潘嘉昌称其是潘甜根的法定继承人。公证申请人王少碧、潘嘉昌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潘甜根生前未就上述遗产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认为对潘甜根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利的人士、对上述房屋权属有异议的人士、持有被继承人潘甜根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潘甜根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廖安琪
电话: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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