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马瑞忠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杰思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132号407房共有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马瑞忠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刘杰思生前未就上述遗产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刘杰思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刘杰思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雅婷公证员 莫小姐
电话: 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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