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绍明、梁婉玲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玉珍遗下的遗产[广州市天河区下塘西约直街二巷3号前座地下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梁绍明、梁婉玲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陈玉珍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陈玉珍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是陈玉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陈玉珍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对陈玉珍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4、知悉继承人梁绍明、梁婉玲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梁绍明、梁婉玲继承上述遗产有异议,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