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江琪颐本人并代理JIANG QING PING(中文名:江青萍)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关露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凤凰四街15号403房)的继承权公证。
江琪颐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关露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21304号],要求按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江琪颐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关露生前就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关露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关露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小姐 王先生
电话:18027317980 17502096139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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