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姚毅深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姚广沪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景馨街52号204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姚毅深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姚广沪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海证民字第1035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姚毅深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被继承人姚广沪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姚广沪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姚广沪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姚广沪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 赖明英
电话: 18026399913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2月25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关露)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莫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