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奀女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吴群辉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庄头福地大街15号房屋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奀女向我处申报,吴群辉生前没有就上述房屋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如持有吴群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吴群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 王先生
电话:13794363734 17502096139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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