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丹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佑祥、李佩芝遗下的遗产(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西路83号5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丹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陈佑祥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黄埔第6150号];被继承人李佩芝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黄埔第6154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丹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陈佑祥、李佩芝生前均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均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陈佑祥、李佩芝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陈佑祥、李佩芝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文小姐、赖小姐
电话: 18027317980、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